no闪讯好吧,我承认我被坑了。电信,你狠。

2011年2月20日,迫于要上网,但是学校网络已被中国电信所垄断,故只得购买中国电信所推出的闪讯套餐,在权衡之下,只得买600套餐,每个月59元的套餐+4M宽带+三星的一个电信手机(SCH-S239)。今年回到学校后,发现手机欠费了,也就导致闪讯上不了了,查了一下欠费十多元,但是还有8天就到期了,想着能不能改改套餐,因为现在办的包年的手机套餐都是49元一个月的,实在不行就停机,注销。

早上去了一趟营业厅,问了一下,说是改不了,签订协议的时候签的是两年的,只能用以前定下的套餐,那我岂不是只能59一个月,那么我不亏了么。后来迫于当时营业厅的人一下子多了起来,而且我还有事,也就没有多问,想着,以后再弄个号办个包月好了。

回到宿舍,翻出以前写的协议单,看到这么两条:“本协议有效期24个月,经双方签字后生效,期满时若甲乙双方均无异议且未签订其他优惠协议,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,延续其限为一年。”“协议有效期内,甲方若要求提前终止本协议、办理电信产品的过户、销号(退网)、停机(保号)、改变使用性质等业务,经需乙方同意,到当地营业厅办理终止协议手续,并向乙方缴纳移动电话手机终端补贴金额等值的协议违约金。”

当时办理的时候,也没特别提示说是要两年啊,再说我2012年6月份就毕业了啊,还闲的没事在办闪讯啊?缴纳违约金?好,多少,赠送的手机的价格。450。有木有搞错啊。这么贵!心里相当不爽,感觉就像被电信欺诈了,当时电信一家独大啊,还没有移动什么事呢,也只能办理电信的啊。

再次好好看了一下协议书,发现根本没有填写日期,除了我的签名,还有电信的盖章,连个受理人的签名都木有,木有日期,是不是根本起不到法律效益啊!!!!

烦死了,刚开学就被搞成这个样子,现在用别人的号登录上网。实在不行,就去拿个包月的号码,包月上网,不过电信说,一个人只能有一个号码,因为身份绑定了,你!你!你!!!!

而移动的wlan,一是不稳定,二是不划算,虽然100元=200元话费+3000WLAN小时,可是每个月要50元保底消费,12个月,我一共还有四个月留在学校,有必要搞成这么样吗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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